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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注册:400元/件(申请文件的制作、提交、商标检索、流程监控、商标事务咨询服务)
2、软著申请:900元/件 (有无代码均可,您说方向剩下的交给我们 包下证)
3、实用新型专利,普通代理1900元/件(含官费),风险代理2500元/件(含官费、包下证)
4、发明专利,普通代理3600元/件,风险代理1.6万/件(包下证,不授权全退)
5、外观设计专利:1300元/件
6、国外专利: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均可代理
7、我司有运营省市级知识产权转化中心,有闲置的专利,或者有想买专利的都可与我联系
【注:所有专利业务,均提供以下服务:1、专利咨询服务;2、技术挖掘;3,技术检索;4、专利文稿撰写;5、办理申报流程;6、审查意见分析答复;7、专利状态监控服务;8、授权后前三年年费代收代缴;9、办理费用减缴;】
软著,即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定义:
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的原创性、功能性等各项专有技术特征所享有的专有权。
通常语境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被简称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著或者软著。
权利主体: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的通常是软件著作权人,具体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权利客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
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
权利内容:
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取得途径:
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行开发并申请;另一种是合作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由享有全部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知识产权。
保护范围: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软件的原创性、感知性和可再现性。即软件应该是立设计、立编制的编码组合,且需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客观地表达出来并为人们所知悉,具有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