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其中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 ,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齐全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 、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