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概况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①企业开业满一年后才能申报。
②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制冷空调设备维修服务的项目描述。
③注册资金必须达到申报类级别的标准。
④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和年审有效期内。
(2)法人代表证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营业场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凡租赁的营业场地,必须提供与之相符合的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企业章程(注册资金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有变更必须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受理证明)
1)申请A类集中式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活塞式、涡旋式、螺杆式、 离心式、吸收式制冷和热泵机组;蓄冷蓄热设备、蒸发冷却设备、空气处理设备及其他系统组件等)。
特级企业:能独立承担5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Ⅰ级企业:能独立承担4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Ⅱ级企业:能独立承担3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Ⅲ级企业:能独立承担2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IV级企业:能独立承担1种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保养。
申报A类各级别的企业必须符合具有相应主机种类数的维修安装业绩,申请时要填写工程项目信息与质量反馈表,反馈表必须由用户单位填写和加盖公章,并说明情况:①此项目由那个企业负责安装、维修保养;②主机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③竣工日期;④维修安装质量情况;⑤目前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