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垃圾要分类,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做。 为形成全民参与的共识和浓厚氛围,义亭大队积极开展以“减少餐厨垃圾,文明行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党员义务日等载体,对辖区主要餐饮单位进行逐户宣传,提高餐饮企业对餐厨垃圾处理行动的思想认识,积极配合餐厨垃圾处理行动。 利用广播、宣传窗、黑板报等平台宣传餐厨垃圾处理的意义和方法,普及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知识,告知公众“脏”油、非法食用油的危害,倡导文明用餐,在辖区内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餐饮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不到位、污水外流、 油烟乱排,影响市容环境,不符合文明城市创建、五水共治、环境共治的要求。为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范餐饮单位经营行为,请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一、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用餐等活动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和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应当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或者处置。禁止将食物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二、餐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处理设施和污水排放口。营业场所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规定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水和将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隔油池应由专人定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