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通知强调,在当前防控常态化阶段下,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顺延惠企政策继续执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延期审批工作正常开展。跨省、跨地区外出经营企业应按项目所在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持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延期审批事项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证书有效期应记录为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不再扣除上一截止日后至企业正常延期申报审批通过时间空挡(如:某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年12月到期,2022年1月15日申请正常办理延期、1月18日通过延期审批,主管部门核发证书有效期应为2022年1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18日止)。
施工总承包企业主项为房建和市政总承包资质以外其他资质的总承包企业,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安全生产标准化佐证资料以工程主管部门标准化批复文件、企业自评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件代替;主项含房建和市政总承包资质的总承包企业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安全生产标准化佐证资料按照住建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佐证资料以企业自评结果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代替。劳务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参照新申报资料提供,不再要求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