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设备维修安装行业等级资质申请认证条件
2.申请受理
认证委托人需要对产品认证时,应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委托,认证机构应对认证委托进行处理,并按照认证实施细则中
的时限要求反馈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信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时,认证机构不得受理相关认证委托。
认证委托人申请认证时,应与认证机构进行沟通,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单元划分。根据相同生产场地、相同产品类别、相
同加工工艺的基本原则划分申请单元,同一个申请单元可以包含若干产品型号,原则上应明确同一单元内产品的具体型号。当
以多型号产品作为同一单元申请认证时,按认证机构认证实施细则中相应的原则执行。
二、声明内容
自我声明的内容包括产品满足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规定及相关技术支撑文件,自我声明至少应包括:
供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2.电器电子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支撑文件编号、技术支撑文件类型;
3.对声明内容及相关声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的承诺;
4.附加信息,包括授权人签字、公司盖章等。
1.供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2.电器电子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支撑文件编号、技术支撑文件类型;
电器电子产品供方应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上传符合性报告作为技术支撑文件。报告应能证明产品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要
求,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是供方通过委托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对声明产品中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形成的产品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是生产
者、生产企业等自有且满足相应技术能力的实验室,也可以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方式二是供方在所有组件、部件及元器件、原材料的有害物质判定的基础上整理形成的符合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