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
的化管理的,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作为独立
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由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管理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
法律责任。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是由物业管理的性质决定的。物业管理具有服务性,因而物业管理公司也具有服
务性。物业管理公司不生产产品,而是提供服务,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具有以下特
点:,物业管理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是按合法程序建立,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为业主和租
户提供综合服务和管理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的主要标志是:拥有一定的资
金和设备,具有法人地位,能够独立完成物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
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等。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除了本行业自身的特色以外,在市场地位、经营运作、法律地
位等方面和其他企业一样,都要遵循企业法人讲究质量、信誉、效益等市场竞争法则。所以说,物业管理公司是
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它在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中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