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节能评估工作的几点认识
1 前言
2010 年 9 月 17 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近两年,我院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工作,迄今已有多个节能评估报告书(表)通过了国家及省内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性强、范围广,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方面仍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将这些问题解决掉,才能使节能评估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下去。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阶段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分为七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建设准备阶段、项目组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项目后评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和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一般是在可研报告完成后,通过复核校对可研报告中的资料、数据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研究、计算和分析,给出评估参照体系,并得出客观和真实的评估结果,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
但在新能源和水利行业实际工作中,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程序复杂,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是在前期对项目在技术、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通过方案比较,提出技术可行的方案,生产工艺、工序和用能装置论述一般比较笼统,这就给节能评估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在后期的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往往还存在许多修改的可能性, 这就使节能评估报告中所做的相关指标也可能随之变化, 不能准确反映出项目终的用能情况和节能效果,笔者建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应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要对每一个环节严格监管,尤其在设备招标方面,应严格把关,从而确保节能评估报告中通过审查的节能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 新能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实施时间并不长久,在实际的节能评估中往往会出现制度法规无法解决的问题, 相关的审核单位和评估机构在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中缺乏经验,再加这些部门机构管理体制和监管体制也相对滞后, 从而使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存在诸多问题。
3.1 节能评估和管理体制中的问题
在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管理体制中, 对相关的节能评估标准没有形成统一、明确的评估体系,相关的规定也不够完善,项目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效标准,评估报告均要求达到先进能效值及节能评价值,并与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对标分析, 但很多耗能设备(尤其是电气设备)国家标准不全,导致在评估工作中无法对此类耗能设备进行对标,例如变压器标准,国家出台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和《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两个标准,但前一个标准适用范围是三相10 k V,无励磁
压额定容量 30~1 600 k VA 的油浸式和额定容量30~2 500 k VA 的干式配电变压器;而后一个标准适用范围是35~220 k V、 额定容量为 3 150 k VA 及以上的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这就使水利工程中大量使用的 35 kV、额定容量为 3 150 k VA以下的变压器无法对标,作者建议尽快完善国家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应及时收集国内的技术指标,结合其特点,对其功率、效率等进行对比。
3.2 节能评估应与项目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甘肃省有着非常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镇和突出地区。 据新的相关研究和报道,截至 2013 年 1月甘肃省的新能源装机容量高达 700 万 k W, 其中风电装机达 640 万k W,光伏电站装机达 60 万 k W。根据《甘肃省“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甘肃省到 2015年底将时风电装机达到 1 700 万 k W,太阳能装机达600万 k W。 届时,风能和太阳能的装容量将会仅次于火电而高于水电的装机容量。近年来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节能评估工作多,但笔者发现,因为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项目普遍占地面积很大,电力线路较长,电气设备较多,电气损耗较大,但项目所在地往往是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较薄弱的地区,新能源项目生产中的用电量和当地用电水平比,反而显得耗能较大,笔者认为此类项目不应强调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而应该将新建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项目与能效标准高的国内同类项目的能效水平、效率等进行类比分析,从而得出客观的评估结论
3.3 节能评估审查监管制度缺乏和滞后
对于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需要落实到投资建设整个过程之中,在评估审查过程中,缺乏对评估机构和审核单位的监督,使评估工作质量受到很大影响;对于项目工程投资建设的各个环节缺乏强有力监管机制,使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于不同的投资项目,不同主观部门监管的重点也不同,使正常耗能项目监管难度增加。在项目投资审批前置审批上,很多投资者先斩后奏,没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获得评估和审批,就进入投资建设阶段,使节能评估工作无法落实。
3.4 节能评估机构鱼龙混杂、技术人员水平各有不同
我国的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工作起步较晚,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资格认定制度不健全, 节能评估机构的市场准入标准较低,节能评估机构的审批制度不严格, 导致节能评估机构良莠不齐。 我国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大都是工程设计师、 咨询师或者其他管理单位转岗而来,使得从事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人员超过了 10 万多人,节能评估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相对较低,缺乏的知识结构以及技术水平。
4 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若干建议
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也关系到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能否得到提高和落实。为了保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质量, 使节能措施确实落实到项目之中,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4.1 严格市场准入,完善节能评估体系建设
由于我国的节能评估机构市场准入标准较低,使得节能评估机构鱼龙混杂, 评估水平和标准各有不同,评估质量带来严重的影响。在节能评估机构认证和监管方面,要提高评估机构的市场准入标准,对于不达标评估机构不予审批,提高评估机构的质量,要对能源消耗的核算上,要建立统一的标准,使节能评估更加规范;在评估工作管理上,要对节能管理体制进行革新,根据市场变化,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评估机制以及定价机制,制定能源消费量表和节能量表, 促进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评估工作质量的提升。
4.2 推行机构人员知识化,提高评估水平
当前, 在国内有预计 10 万人左右从事节能评估、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咨询的工作,看似成规模的背后却掩盖着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因为这些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由其他岗位转化而来, 都没有经过化、系统化的学习和培训,缺乏深厚的知识结构水平和技术能力。为了应对这一问题, 为这些机构人员创造培训的机会已是刻不容缓。 具体来说,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方面从基础知识层面抓起,可以让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节能管理学科,注重知识和。另一方面,节能评估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可以联合建立人员职业资格评审制度,进行职业资格评估认证,建立健全评估机构人才考核制度,实行人员职业准入和推出机制。